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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房设计方案

实验动物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动物实验室以实验动物为对象进行生物医学研究、安全性测试、生物制剂生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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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内容介绍

一、动物实验室概述

      实验动物指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者来源清楚的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动物实验室以实验动物为对象进行生物医学研究、安全性测试、生物制剂生产等

 

二、动物实验室环境及设施

      选址: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及实验场所应避开自然疫源地。直选在环境空气质量及自然环境条件较好的区域。宜远离铁路、码头、飞机场、交通要道以及散发大量粉尘和有害气体的工厂、贮仓、堆场等有严重空气污染、振动或噪声干扰的区域。若不能远离上述区域则应布置在当地夏季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实验动物繁育、生产、实验设施应与生活区保持大于50m的距离。

 

三、建筑卫生要求

      动物繁育、生产、实验场所所有围护结构材料均应无毒、无放射性。内墙表面应光滑平整,阴阳角均为圆弧形,易于清洗、消毒。墙面应采用达尔不易脱落、耐腐蚀、无反光、耐冲击的材料。地面应防滑、耐脏渗漏。天花板应耐水、耐腐蚀。

 

四、建筑设施要求

      建筑物门、窗应有良好的密封性。走廊宽度不应少于1.5m,门宽度不少于1.0m。动物繁育、生产及实验室通风空调系统保持正压操作,应合理组织气流布置送排风口的位置,避免死角,避免断流,避免短路。各类环境控制设备应定期维修保养。动物繁育、生产、实验室的电力负荷等级,应根据工艺要求确定。应备有应急电源。室内的配电设备,应选择不易积尘的设备,并应暗装。电气管线应暗敷,由非洁净区进入洁净区的电气管线管口,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

 

五、环境条件分类及技术指标要求

      1.普通环境:该环境设施符合动物居住的基本要求,不能完全控制传染因子,适用于饲养教学等用途的普通实验动物。普通动物(CV),系指微生物不受特殊控制的一般动物。要求排除人鲁共患病的病原体和积少数的实验动物烈性传染病的病原体。

      2.屏障环境:该环境设施适用于词育清洁实验动物及无特定病原体(SPF)实验动物,该环境严格控制人员、物品和环境空气的进出

      3.隔离环境:该环境设施采用无菌隔离装置以保存无菌或无外来污染动物。隔离装置内的空气、饲料、水、垫料和设备均为无菌,动物和物料的动态传递须经特殊的传递系统,该系统既能保证与环境的绝对隔离,又能满足转运动物时保持内环境一致。该环境设施适用于饲育无特定病原体(SPF) 、悉生(GN)及无菌(GF)实验动物

 

六、实验室区域设置及布局

      前区的设置:包括办公室、维修室、库房、饲料室、一般走廊。

      饲育区的设置:包括隔离检疫室、缓冲间、育种室、扩大群饲育室、生产群饲育室、待发室、清洁物品贮藏室、清洁走廊、污物走廊。

      动物实验区:包括缓冲间、实验饲育间、清洁物品贮藏室、清洁走廊、污物走廊

      辅助区:包括仓库、洗刷间、废弃物品存放处理间(设备)、密闭式实验动物尸体冷藏存放间(设备) 、机械设备室、淋浴间、工作人员休息室。

      其他设施设备:屏障环境和隔离环境均应在压强变化相交处设有缓冲设置。

      动物实验区的设施应与饲养繁育系统分开设置。有关放射性实验操作应参照GB4792实施。带烈性传染性、致癌、使用剧毒物质的动物实验,均应在负压隔离设施或有严格防护的设备内操作。此类设施(设备)须具有特殊的传递系统,确保在动态传递过程中与外界环境的绝对隔离,排出气体和废物须经无害化处理。应体现“人、动物、环境”的三保护原则。

 

七、废弃物及动物尸体处理

      1、废弃物应作无害化处理并应达到GB8978的要求。

      2、动物尸体应立即焚烧处理,其排放物应达到医院污物梦烧排放规定要求。

 

八、笼具、垫料、饮水

      笼具:应选用无毒、耐腐蚀、耐高温、易清洗、易消毒灭菌的耐用材料制成的笼具。笼具内外边角均应圆滑、无锐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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